您所在位置:首页 > 军队文职 > 备考资料 > 公共科目 >

2020军队文职公共科目备考:社会主义法律的含义和本质

2019-08-19 15:37:09 来源:中公吉林基层考试网

吉林基层考试网为了方便同学更好地了解军队文职考试项目,本栏目特为大家提供了吉林省内军队文职相关的备考资料。温馨提示:想获取更多军队文职备考资料,了解更多军队文职考试资讯,找到更多军队文职志同好友,获得更多军队文职课程,吉林军队文职考试交流群。也可关注吉林文职人员考试信息微信公众号:jlwzryks

考试信息 报考指导 阅读资料 在线咨询
点击加群 微信备考 考试题库 辅导课程

1、法律的一般含义

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,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。

(1)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。

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方式主要有两种:一是制定,即国家机关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程序,制定、补充、修改、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。二是认可,即国家机关赋予某些既存社会规范以法律效力,或者赋予先前的判例以法律效力的活动。法律不但由国家制定或认可,而且由国家保证实施。

(2)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。

在阶级社会中,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。

首先,法律所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阶级意志,即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,而不是个别统治者的意志,也不是统治者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。统治阶级不仅迫使被统治阶级服从和遵守法律,而且要求统治阶级的成员也遵守法律。

其次,法律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,并不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全部,而仅仅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那部分意志。统治阶级的意志还体现在国家政策、统治阶级的道德、最高统治者的言论等形式之中。

(3)法律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。

法律不是凭空出现的,而是产生于特定时代的物质生活条件基础之上的。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是指与人类生存相关的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、地理环境和人口等。其中,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既是决定社会面貌、性质和发展的根本因素,也是决定法律本质、内容和发展方向的根本因素。生产方式包括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两个方面,对法律产生决定性的影响。在阶级社会中,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,就有什么样性质和内容的法律。

2、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

扫描左侧二维码或者手动搜索jlwzryks,关注【吉林文职人员考试信息】,招考咨询全get,获取备考资料。

热门推荐
【军队文职】辅导课程 2020军队文职刷题小程序 【刷题指南】军队文职专业技能岗考什么 2019年军队文职·补录资料
公告提醒
省份 *
姓名 *
电话 *
QQ
微信
备考平台
考前热搜
    
中公简介 | 中公荣誉 | 社会责任 | 媒体聚焦 | 联系我们 | 版权声明 | 支付方式 | 友情链接 | 网站导航 | 加入我们
        Copyright©1999-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.All Rights Reserved
        全国统一报名专线:400-6300-999 网校报名:400-900-8885 图书订购:400-6509-705
        京ICP备10218183号-83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9763号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30052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