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所在位置:首页 > 军队文职 > 备考资料 > 公共科目 >

2019军队文职公共科目备考:法律知识知识储备

2019-02-27 16:09:15 来源:中公吉林基层考试网

第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。

2.地域管辖

第二十六条 因公司设立、确认股东资格、分配利润、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,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。

3.诉讼参加人

第五十五条 对污染环境、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,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4.证据

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:

(一)当事人的陈述;

(二)书证;

(三)物证;

(四)视听资料;

(五)电子数据;

(六)证人证言;

(七)鉴定意见;

(八)勘验笔录。

证据必须查证属实,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。

微信
吉林社区招聘信息
jlsqzp
QQ群
吉林中公公考资讯为您服务
jlgkoffcn
管家号
微信群请加微信号
jlzhoffcn001

编辑推荐2019吉林军队文职考试群

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:中公吉林基层考试

扫描左侧二维码或者手动搜索jlwzryks,关注【吉林文职人员考试信息】,招考咨询全get,获取备考资料。

热门推荐
【军队文职】辅导课程 2020军队文职刷题小程序 【刷题指南】军队文职专业技能岗考什么 2019年军队文职·补录资料
公告提醒
省份 *
姓名 *
电话 *
QQ
微信
备考平台
考前热搜
    
中公简介 | 中公荣誉 | 社会责任 | 媒体聚焦 | 联系我们 | 版权声明 | 支付方式 | 友情链接 | 网站导航 | 加入我们
        Copyright©1999-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.All Rights Reserved
        全国统一报名专线:400-6300-999 网校报名:400-900-8885 图书订购:400-6509-705
        京ICP备10218183号-83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9763号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30052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