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福利抚恤。文职人员探亲休假、交通补助、健康体检和子女入托等,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。大学拥有4所幼儿园(陕西省西安市3所、河南省信阳市1所),其中省级示范幼儿园2所、市级示范幼儿园2所,文职人员子女可以享受优质学前教育。文职人员参加军事训练、非战争军事行动和作战支援任务期间的医疗,实行军队医疗。文职人员的伤亡抚恤,按照国家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。
三、预选对象及基本条件
(一)预选对象
预选对象是指符合军队文职人员报考的基本要求,达到我校人才选拔规定条件,并通过我校考核的招录意向人选。对于被确定为我校文职人员招录预选对象的,优先设置文职人员招考岗位,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,优先作为高层次直接引进人才(待上级相关政策出台后,无需参加文职人员招聘考试)。具体岗位计划见附件1。
(二)基本条件
报名对象应符合文职人员招考基本条件,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:
1.博士研究生:年龄不超过45周岁,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;第一学历为原985或211工程(双一流高校)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。
2.硕士研究生:年龄不超过35周岁,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;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,且本科、硕士均为原985或211工程院校(双一流高校)毕业(拟报河南信阳校区相应岗位的,第一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一本),体育、政工、外语等小系列专业,应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(2017年)排名前50%;在校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奖学金。
四、预选对象遴选程序
1.组织报名。报名分为个人申请和专家推荐两种方式,时间截止为2019年7月30日。个人申请采取递交材料或网上填报的方式进行;专家推荐需我校相关领域副高以上专家提名。报名相关材料按照清单(附件2)要求准备,递送到指定地点或发送至大学统一邮箱:kgdwzry@163.com。
2.资格审核。我校对报名时间截止前收集到的所有意向人选材料进行集中审核,对审核通过的对象告知参加考核的安排,对未通过的及时反馈情况。
3.开展考核。8月15日前,采取集中面试、授课试讲、现场答辩的形式组织考核,确定初选对象。考核期间,我校负责参考对象食宿,预选对象被正式录用为文职人员后,参加考核往返差旅费由我校报销。
4.确定对象。我校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考核排序结果,研究确定预选对象名单。预选对象名单将在大学官网、校园网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,对于公示无异议的,双方签订就业意向书。
扫描左侧二维码或者手动搜索jlwzryks,关注【吉林文职人员考试信息】,招考咨询全get,获取备考资料。
省份 | * |
---|---|
姓名 | * |
电话 | * |
微信 | |